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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恩施商会会员服务标准


台州市恩施商会会员服务标准

 

了增强和提升会员对商会凝聚力,履行和拓展商会服务职责,根据商会《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结合本会实际,制订会员服务标准

一、会员单位

(一)为会员搭建数字化交流和合作平台

(二)为会员提供金融、法律等业务咨询服务

(三)通过党委、政府部门举办学习会、座谈会之机,党委、政府部门反映企业普遍性存在困难和问题,并提出建议,会员合理要求争取利益最大化。

(四)每年为会员免费提供1-2次专题培训或讲座服务。

(五)每年组织会员1-2次参加商会举办大型活动

二、理事单位

(一)通过商会会刊、公众号和上级部门公众号体,免费推介宣传理事企业基本情况和产品推广。

(二)上面会员(一)至(五)项服务

(三)受邀参加商会重大活动或由商会委派出席兄弟商会重大活动。

三、副会长单位

(一)每年免费享受2-4次专项培训或讲座

(二)参加商会组织的会议、交流活动等

(三)受商会委派参加外部招商推介会等商务活动

(四)享受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各项项服务

(五)指派代表商会参加两地党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会议和活动。

(六)指派参与两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来会考察、座谈交流和接待。

(七)商会相关资源优先享有。

(八)其他一些服务。

四、本会服务标准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生效。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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